广东萨米特陶瓷有限公司装配式建筑与智能泛家居绿色建材改建项目第二次公示

  •  21-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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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态环境部颁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部令第4号)的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完成,需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征求公众意见。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广东萨米特陶瓷有限公司装配式建筑与智能泛家居绿色建材改建项目

建设性质:改建项目

项目概况:项目选址位于肇庆市高要区禄步镇广东萨米特陶瓷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改建内容包括:

(1)二厂6#窑、7#窑和四厂7#窑升级改造,建成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生产线,打造工业4.0智能制造示范基地。改造后可实现生产智能自动化超薄装饰岩板示范生产线,专用于生产1200×600 mm、1800×900 mm、3200×1600 mm等规格、厚度范围在3~20 mm的陶瓷超薄装饰岩板;

(2)对三分厂2#窑、3#窑、四分厂1#窑、5#窑进行全抛釉产品转型升级改造,改造后生产900×1800岩板产品,厚度6mm-12mm,实现数字化喷墨技术效果,产出绿色、清洁,除醛、抗菌等高端多功能陶瓷岩板产品;

(3)其余传统陶瓷砖炉窑的升级改造,开发和生产更多系列和规格产品,涵盖600×900mm、900×900mm、600×1200mm、900×1800mm、800×1600mm等不同规格的陶瓷产品;

(4)规划一分厂改建1条窑炉,主要生产1600×3200mm、1600×2700mm、1200×2700mm、800×2700mm、600×2700mm、1200×2400mm、900×1800m等不同规格、厚度范围在3mm-20mm的岩板泛家居智能应用产品;五厂改建2条窑炉,主要生产900×900mm、600×1200mm、900×1800mm、800×1600mm等规格的国内外最高端的各规格固废循环利用的景观砖、绿色透水砖,轻质干挂外墙等新型建筑装饰材料、防滑、抗菌、除甲醛等满足人民健康美好生活的功能装饰产品;

(5)全厂“煤改气”升级改造,采用天然气绿色环保燃料代替水煤气,建立低碳、节能、环保的全新工厂面貌。

本次改建在确保全厂产能不增加的前提,调整产品细分种类,结合高科技新材料打造功能性陶瓷产品,紧跟国际先进的产品制造研发水平,打造新一代节能、环保的复合陶瓷多元应用产品。改建项目完成后,萨米特公司全厂建筑陶瓷生产能力可达10020万m2,较现有项目生产能力有所减少,同时污染物排放量也满足现有项目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排放总量。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喷雾塔废气均采用“SNCR塔内脱硝+布袋除尘+湿法脱硫(石灰石膏湿法脱硫工艺)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由排气筒高空排放;窑炉均采用天然气燃料,其烧成废气采用湿法脱硫(石灰石膏湿法脱硫工艺)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由排气筒高空排放;成型工序粉尘废气均采用布袋除尘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由排气筒高空排放;无组织废气通过加强车间围蔽和设备的密闭,配套洒水抑尘装置,厂区加强绿化带建设,减少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2)废水: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水;制坯、制釉球磨机等清洗废水经排水渠流入多级沉淀池进行混凝沉淀处理后,上清液流入清水池用泵抽回制坯工序循环再用,产生污泥再经浓缩压滤处理后回用;地坪冲洗废水设置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废气处理喷淋室废水流入多级沉淀池进行混凝沉淀上清液流入清水池用泵回流作碱液喷淋室中的喷淋水;抛光废水经排水渠流入多级沉淀池进行静置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抛光工;生活污水依托现有项目生活处理系统。

3)噪声: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降噪治理等治理措施。

4)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有废砖坯、工业污泥、灰渣、除尘器粉尘及废包装材料等,其中废砖坯、工业污泥、、除尘器收集粉尘经收集后回用至球磨工序,灰渣经收集后可外运制砖和制水泥;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选址合理;周围环境质量状况较好;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不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后,项目的建设对当地环境影响可承受,项目建设具有可行性。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本公参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本及公参意见表见附件1、附件2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前往如下单位查阅:

广东萨米特陶瓷有限公司(地址:肇庆市高要区禄步镇),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758-8276903,联系邮箱:zywbright2010@163.com。

肇庆市环科所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地址:肇庆市端州区祥福路),联系人:傅工,联系电话:0758-2269742,联系邮箱:zqhksgs@126.com。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任何关注本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完善项目环保措施的意见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项目的建设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对您关心的问题和意见作出解释和说明。

(1)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2)给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打电话或发送邮件;

(3)给建设单位打电话或发送邮件。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本及公参意见表提取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f6FKn8Mtt_pJ3jODAK22iQ

提取码:kmlw 


                                                 

            广东萨米特陶瓷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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